“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大家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楼科长说,毕竟以前乙肝都是作为“禁忌症”的,从禁忌到非禁忌,大家心理上肯定还有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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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在今天上午医改领导小组公共卫生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今后三年,我国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对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这个人群乙肝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体。2009年全国需接种2330万人,占应接种人群的31%。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我国是乙型肝炎的高发地区,乙肝病毒携带者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扩大乙肝疫苗接种范围,是控制乙肝流行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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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 昨天,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食品是特殊的产品,这样的工作岗位,患有法律规定疾病的病人不能从事,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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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个只是为了告诉现在依然被这个困扰的朋友们,也许你会抱怨,也许这个社会还有很多的不理解,但是,你得为一些人而勇敢的活下去,这些人是你的父母,你的爱人,就是你自己,既然你无法改变,就去勇敢适应!生活从来都是不公平的,坦然面对,勇敢宣战,明天的太阳,依然为每个人而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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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想爱,怕只怕爱也是一种伤害,说的真好,我是大三阳,心病真的比肝病严重!
从那以后,我毅然决然地关上了情感之门,不再碰儿女情长这些让人揪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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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就业促进法》已经已经明确用人单位不得拒录传染病原携带者,但该法实施近一年半时间了,发生在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依然严重,乙肝歧视事件时常发生。乙肝歧视案件在全国屡见不鲜,在就业领域发生乙肝歧视的源头和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肆意进行乙肝检测和泄密乙肝携带者的医疗信息。因此,要彻底杜绝乙肝歧视的发生,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从导致乙肝歧视的源头抓起,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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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世界艾滋病日了,在这11月份最后一天,我们南京就业促进会携部分热心战友,走上街道,走进广场,开展了一次关于乙肝的科普活动。本次活动由唯一组织。在活动举行的前一个星期,我们南京就业促进会的主要成员开了一次碰头会,主要讨论了本次活动的相关细节问题及我们以后的发展问题,碰头会的召开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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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2007]16号)精神,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各医疗单位应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除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列为常规项目。用人单位提出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要求的,应请其提出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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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大家有的捐钱,有的鲜血...
钱我是捐了,可是血我没办法捐.今天就有人对我说:你也来参加献血活动吧.我笑了笑,没作声.
要是我可以献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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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艰苦复习和激烈竞争,好不容易走过考研的独木桥,考生小磊(化名)却因为体检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被挡在研究生录取的大门外。由于在具体法规中找不到能纠正学校做法的依据,他只好以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受教育权”为由,于昨日上午在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确认学校违法并责令学校为他办理录取手续,但法官表示这种案件以前从未遇到,能否立案尚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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